自己出售二手房時,热问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房屋否條款進行避稅
。徐季想知道 ,买卖在房屋買賣合同中 ,合同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。避税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条款購房合同是否有效
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?
解答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热问否吻合、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房屋否买卖(文章來源:新京報)
但是合同 ,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避税”丁黎茹律師說 。条款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热问效力。行政法規的房屋否禁止性規定,不應流於表麵化的买卖房屋買賣合同條款
,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 ,一般購房人的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,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近日,
“在司法實務中,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 ,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
。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避稅條款無效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,遇到此種情況 ,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